办理领取抚恤金,遗属补助需要什么证件?
一、企业职工遗属抚恤金如何申报 企业职工遗属抚恤金申报分为以下三种: 1、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2、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市区各代理机构的,由市区各代理机构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3、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市社会保险局退管科的,由市社会保险局退管科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企业、市区各代理机构请直接到市劳动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办理遗属申报手续。 二、企业遗属抚恤金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企业职工遗属抚恤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XX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申报表》。(表中盖单位或代理公章、街道办事处公章、居委会公章,表中必须有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2、《XX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登记卡》(盖企业或代理公章)。 3、新增遗属人员身份证件。 请企业和市区各劳动代理机构带齐以上材料在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以前报到劳动大楼一楼大厅办理,审核无误的为供养直系遗属办理建档手续,并于次月起通知遗属人员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到指定社会化发放机构领取存折,遗属人员到指定社会化机构领取遗属名下抚恤金。 ※ 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