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决定自 2012年5月10日起实施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特公告如下: 一、内容 1 .旅客购票后丢失车票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车站或市内各代售点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1)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 (2)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 以下情形,不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1)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 (2)原车票已经退票的; (3)已经挂失补办的。 车站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时,旅客应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等信息。旅客应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车票票面标记“挂失补”字样。原车票已经改签的按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新车票不能改签,但可以退票;退票时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新车票退票后,原车票效力恢复。 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 。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对持“挂失补”车票的旅客,开具客运记录,记明旅客姓名、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新车票票号及“席位使用正常,可办理退票”字样,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如发现持原车票乘车的旅客时,应按已失效车票处理,按规定补收票款。 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2元。 2 .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 二、车票实名制挂失补办有关问题说明 1 .异地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手续,旅客购买新车票时,按规定核收异地售票手续费,手续费为5元。旅客持“挂失补”车票到站退票时,除核收补票的手续费外,异地售票手续费按规定不退。 2 .旅客如不能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按规定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以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 4 .旅客需在乘车前办理“挂失补”车票退票手续时,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